什么是质押权人 自然人股权质押需要公司同意
发布时间:2021-03-20浏览: 2
//什么是质押权人
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了解了质押权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且抵押与质押是经济活动中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那什么是质押权人呢?为了解决大家的疑惑,小编整理了相关整理,下面跟随五律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质押
首先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则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押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因此我们的质押权人又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二、动产质押权人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权利质押权人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权利证书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权利证书所代表的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权利证书兑现成价款,并就该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留置权的一般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留置财产与债权的关系】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从上述文章中我们了解到什么是质押权人,就是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此之前,质押权人直接占有质物的应尽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五律的苏州律师。
//自然人股权质押需要公司同意
质押贷款只要是将自己手中的一些权利进行抵押,很常见的就是进行股权质押贷款,对于公司的一些自然人股东要是想要进行股权质押贷款是否需要获得公司的同意呢,法律对这方面有规定吗?五律小编邀请您从下文中进行了解自然人股权质押需要公司同意吗的有关内容。
一、 自然人股权质押需要公司同意吗
自然人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公司同意需要公司章程中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公司章程中有规定自然人股权质押需要公司同意则需要经过公司的同意。
二、股权出质流程
1、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三、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1)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2)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每个公司的公司章程都是有区别的,因此对于公司章程中对于自然人进行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公司同意也是各有不同的。另外小编还在文中为大家介绍了一些关于股权出质登记的流程和进行股权出质的流程以供大家参考。关于自然人股权质押需要公司同意吗的内容,五律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五律资阳律师。




声明:本文内容是五律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咨询我们客服反馈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