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意外死亡怎么处理 工地人员死亡赔偿协议书的写法
发布时间:2021-03-23浏览: 7
//工地意外死亡怎么处理
一、工地意外死亡怎么处理
随着我国各项建设的开展,建筑公司等施工企业目前雇佣着大量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大量的农民工。发生伤亡事故后,受害方(包括伤者、死亡者的近亲属等人员)可以选择侵权途径和工伤途径来要求赔偿。
(一)侵权途径
首先就需要按照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来确定具体赔付项目及数额;其次是需要明确的是要明确事故责任分担问题,尽管实践中受害方责任较小,但是也要负担相应的事故责任;最后就是结合上面两点来确定最终赔付数额并签订协议。
(二)工伤途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工伤,目前基本认为只要是构成工伤的,受害方无事故责任。
采取以上两种途径来处理伤亡事故,在实践中都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途径选择:赔付方及受害方要各自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途径,因为两种途径有不同赔付项目、赔付标准、处理程序,工伤途径需要先认定工伤,工伤认定完毕后再处理赔付问题,而侵权可以直接诉讼。
2、签订协议后的处理:实践中有很多签订完协议后反悔又诉讼至法院的争议,签订完协议后最好到法院走调解程序或司法确认程序,这样也防止当事人的反悔来撤销协议等。
二、工地意外死亡该怎么赔偿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不少人认为,只要是在工地上干活的时候发生意外情况导致死亡的,那么就一定属于工伤死亡。但其实,这样说也太绝对了一些。因为是否属于工伤死亡,还需要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认定,才能做出结论,不能轻易的认为只要发生在工地上,就一定属于工亡或者工伤。以上就是五律小编整理的内容。五律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工地人员死亡赔偿协议书的写法是什么
死亡赔偿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死亡原因:
直系亲属: 姓名: 身份证号:
为妥善处理XXX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死亡赔偿金等等共计人民币xx元
2、自甲、乙方双方签订本协议,乙方收到甲方X万元赔偿款之日起,甲、乙方双方同意终结XXX的死亡赔偿纷争,自愿放弃基于XXX死亡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及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及其近亲属不得再就XXX赔偿事宜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不得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本事件或有任何异议;不得要求甲方将死者XXX的尸体运回XX省XX市,而应就地在殡仪馆进行火化处理;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则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甲方于20XX年XX月XX日前支付乙方全部赔偿金X万壹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乙方开具收款收条。
5、乙方自行负责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同意出具授权委托书和提供相关有效资料给甲方,将死者务工期间雇主为其投保的保险受让权利全部转让给甲方(即归甲方所有)并保证不持异议。(如果是因为 工伤死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效力,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地上发生员工死亡的这种安全事故,性质是比较严重的,大多数工地的负责人其实都愿意和家属私了,私了并不违法,关键是死亡赔偿协议书是比较重要的文书,我们建议逝者的家属在这种事故当中要找律师,即便是私下协商,赔偿协议书也要让律师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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